台湾一女子临检遭压制在地 警员被判两罪获刑******
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1日,台湾一女子詹某玲遭中坜警员压制逮捕案在桃园地方法院宣判,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各处有期徒刑4个月、6个月,前者可易科罚金。
詹某玲2021年4月22日遭桃园市警察局中坜分局一名叶姓警员盘查,但拒回答且骂警员,被当街压制、后依妨害公务罪嫌逮捕;詹某玲则认为警员滥权、执法过当也提起诉讼。
双方2021年都获检方不起诉处分,不过詹某玲事后提起再议,经台湾“高等检察署”发回,检察官认为叶姓警员临检盘查不符规定,涉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妨害自由罪嫌重大,去年起诉叶姓警员。
桃园地方法院今天(1日)公布判决结果,经勘验警员记录器画面,女老师当时没有滥用毒品后精神异常、即将犯罪等迹象,也没有攻击、冲撞警员或加速逃逸的行为。
判决指出,在此情况下,警员以身体阻挡女老师离去,要求等待支援警力到场并到派出所查验身份,已构成以强暴方式妨害女老师的行动自由权利。
判决指出,警员对女老师违法拦检,已先行触犯刑法强制罪,在此事件脉络发展之下,女老师辱骂警员“真的很蠢”等语,属于捍卫自己权利并合理评论公务员违法行为之言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警员也无从以现行犯逮捕女老师。
判决指出,警员将女老师压制在地进而上铐逮捕,均难认定是合法执行职务行为;警员违法拦阻盘查在先,还借口妨害公务违法逮捕女老师,除造成女老师损失外,也严重影响民众对警员信赖,且警员犯后未能确实表达悔意,无法取得女老师的谅解或赔偿损失,犯后态度难谓良好。
桃园地院宣判,叶姓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处有期徒刑4个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又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陈竺:以执政党为师,建设高素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连日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高度关注、持续热议中共二十大,认真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大家纷纷表示,要紧紧围绕中共二十大绘制的宏伟蓝图、确立的奋斗目标和作出的战略部署,切实履行好参政党职能,主动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作出新贡献。即日起,“统战新语”陆续刊发各民主党派中央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的学习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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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新一届中央委员会,二十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习近平总书记继续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共中央领导集体,充分体现了包括农工党同志在内的全国人民的热切期盼和共同心愿。
大会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将中共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新发展和中国共产党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载入新党章,特别是明确“两个确立”是党在新时代取得的重大政治成果,顺应时代要求、体现全党意志、反映人民心愿。
农工党全体同志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工党将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大会各项决策部署上来。迅速掀起学习热潮。立即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中央常委会、省级领导班子和农工党十七大代表培训班,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将学习中共二十大精神纳入“矢志不渝跟党走、携手奋进新时代”政治交接主题教育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引领农工党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以中共二十大精神统领各项工作。紧密围绕中共二十大绘制的宏伟蓝图、确立的奋斗目标和作出的战略部署,深入践行新型政党制度,紧扣助推健康中国、美丽中国建设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坚持以执政党为师,努力建设高素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做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
(来源:统战新语微信公众号 作者陈竺系农工党中央主席)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